走到他身前,细细端详着他的面貌,觉得他长得甚是好看,蛊惑人心,看上去便不是什么好人。
“本皇此生心悦的只有小离一人,本皇会娶的,也只有小离一人,本皇劝你尽早死了攀龙附凤的心,早些离开羌国,不要自取其辱了。”
长歌毫不留情的讥讽道。“若不是你身上余毒未解,你以为我愿意留在羌国?”
长歌冲他喊道,“只要你身上的毒一解,我便立刻离开羌国,一刻都不多做停留!”
说完,便伤心的离去了。
仇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,只觉得胸口处隐隐作痛,就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是什么原因。
第二日,仇绝便正式迎娶洛离过门,宫中的人全部都去参加他们的大婚了,唯有长歌独自一人待在房中。
他回想着过去同仇绝的种种甜蜜往事,不敢相信曾经生死相许、至死不渝的恋人就这样把他绐忘了,却又在听到外面的烟花炮竹声后,被迫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。
他拿着他和仇绝曾经的定情信物,痴痴的望着,热泪滚滚落了下来。
“一拜天地,二拜高堂,夫妻对拜…礼成,送入洞房…”
远处隐隐约约的传来喜庆的吆喝声。
想到接下来他们要做的事,长歌只觉得五脏六腑都像是叫人给活扯开来似的,疼得他坐立不安、无所适从。
他从小便是孤儿,孤苦伶仃,孑然一身,好不容易遇到仇绝这样一个可以倾心相待的人,将自己的整颗心都捧着送了上去,却叫老天这样的捉弄。
仇绝就是他的命,就是他的心,今日之事无异于剜心割命。
他实在受不住这样的打击,只能拿起桌上的酒,通通给自己灌了下去。
“阿绝,阿绝你怎么能…这样对我”
84能亲你一下挨这一刀也不算亏
回凛朝的马车上。
沈修宇和周南单独坐在一辆马车上,金元恺带着周鸣轩坐在后面的马车上,紧随他们其后。
“小南。”
沈修宇又是心酸又是喜悦的抓住他的手,“朕这次一定不会辜负你了,等到回朝,朕便封你为皇后,封咱们的儿子为太子,给你们母子一个名分。”
周南想到仇霄,只觉得心痛如绞,他的心思全部都在昏迷不醒的仇霄身上,所谓身在曹营心在汉,说的便是如此。
“小南,你不要不理朕,你跟朕说说话,求你了…”
沈修宇的声音不断回响在耳边,强行打破了周南的思绪。
周南冷淡的把手从他手里抽了出来,“沈修宇,你是高高在上的凛朝皇帝,我周南不过是一介草民。
你要做什么就去做,不用跟我说,反正你也不会听我的!
你从来都是这样自私,不是么!”
“小南,除了叫朕跟你分开,其他的朕全部都允了你,求你别这样…”
这样的周南叫沈修宇感到恐慌,虽然周南人在他身边了,可周南的心却离他更远了。
“小南,朕真的错了,求你绐朕一个机会,叫朕好好弥补你们母子…”
沈修宇攥住他的肩,眼中弥漫着异样的狂热,深深的看着他。自从他们重逢以来,沈修宇都没有机会这样好好看看他,比起当年,周南更加消瘦、白皙了不少,却依旧是姿容绝丽,堪比天人。
沈修宇痴迷的看着他殷红的薄唇,情不自禁的凑了上去,霸道舌尖在那微凉薄唇间舔/舐起来。
周南只觉得心中无限悲愤,都五年了,这人还是要强迫他!
小南…小南…朕好想你…
沈修宇双臂如同铁臂,死死的环住他的腰,滚烫唇舌撬开他的唇,长驱直入,大肆征伐。
“放开!沈修宇!”
周南带着泪意挣扎道,这人这样大费周章的将他弄回来,不过是因为缺少一个好上的床伴吧?
他死命的去咬沈修宇,但沈修宇实在太想念他的气息了,非但没有放开,反而将他强行搂得更紧了。
“唔唔”
周南只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过去,回到那个暗无天日,叫沈修宇压着欺负的深宫。
逼仄绝望涌上心头,叫他再也克制不住,一把拔出了腰间的匕首,朝着沈修宇的胸前捅去。
匕首才插入沈修宇胸前一点,周南便清醒了。
他颤抖着停了下来,眼泪夺眶而出。
“沈修宇,够了,放开我…”
沈修宇的身体也因为疼痛剧烈战栗起来,但他并未因此而丝毫放开周南,反而是笑着对周南说道。
“没关系…只要你能解气,怎么样都可以…”
他甚至将周南抱得更紧了些,叫那匕首插得更深了些。
只见他忍痛含笑,嘴角有血沬淌出,“小南,只要你能解气,就算叫朕生受那凌迟之刑,朕都能受住了…只要你别走…”
沈修宇一手扣住他的后脑勺,紧得像是要将他楔进自己的身体中似的,一边断断续续,口吐鲜血的说道。
“能亲你一下,挨这一刀,也不算亏。”
沈修宇说完,便一头栽倒在了周南身上。
周南彻底被他逼得方寸大乱,只能含着泪将他的身体放平,一咬牙,把他胸前的匕首拔了出来。
匕首拔出后,沈修宇的鲜血当即便飞溅了出来。
周南取岀随身携带的金创药撒在了他的伤口上,看着他英俊的面孔由于疼痛扭曲的缩成了一团,内心并不好受0
如果可以,周南只想一死了之,再也不必被这些情爱所牵累,但他又舍不得儿子,只能这样艰难的活着。
沈修宇昏迷了小半个时辰,忽然大汗淋漓的从座位上弹了起来,脑袋都撞到了马车顶上。
周南正要问他怎么回事,是不是哪里不舒服,却见沈修宇连滚带爬的朝他扑了过来。
不顾自己还在受伤,死死的把他给抱住了。
“小南,你别自尽,求你了,朕知道错了,你别自尽…”
沈修宇惶恐的声音不断回响在耳边,重重敲击着周南脆弱的心脏。
周南被他这样紧紧抱着,这才发现他身上的衣服全叫汗水给浸透了。
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呢?